(按照惯例,除犯罪分子外,其余均采用化名)
1990年8月14日的夜晚,深圳福田区上步村工业大厦福佳手袋厂内,夜色朦胧。这时是晚上11点45分,一名劳累了一天的工人,手里提着水桶,步履沉重地向三楼的冲凉房走去。
他踏上三楼,却发现走廊的灯全都熄灭了,只剩下淡淡的月光从窗户透进来。“谁这么不道德,把灯都关了。”他抱怨着,摸索着前行。当他推开冲凉房半掩的门时,眼前的景象让他瞬间愣住了。
一个年轻的女子,上身穿着蓝色衬衫,下身仅有一条三角裤,浑身血污地侧卧在地板上。她的身下,一大滩血已经凝固,水桶、肥皂盒、毛巾和衣物散乱地丢在四周。工人仔细辨认,才发现这是他们车间的领班,也是工厂老板的外甥女叶记菲。
他鼓起勇气,颤抖着手探向她的鼻息,吓得后退几步,水桶从手中滑落,水洒了一地。他跌跌撞撞地跑回四楼,向工厂领导报告了这一噩耗。
工人们闻声赶来,用床单将叶记菲的遗体裹住,急忙送往了福田医院急诊室。时钟指向了零时零五分,医生沉痛地宣布,叶记菲已经死亡。
这起骇人听闻的事件很快传到了上步公安分局,刑警队和南华派出所的干警立刻赶赴现场。
一、
经法医鉴定,发现其肺部、肋部以及右胸部共有13处刀伤,均为锐器所致。死者因失血过多而死。在冲凉房的初步勘查中,技术人员发现了一对带有明显血迹的男袜和一只鞋垫。
现场勘查工作持续进行。与此同时,侦查员根据现场遗留物,迅速对福佳手袋厂的所有员工展开了调查访问。
调查工作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着。据了解,福佳手袋厂的工作强度较大,员工们通常需要加班到晚上10点多才能结束一天的工作。而案发时间正值11点,这是工人们洗澡准备休息的时间。凶手选择在这个时机下手,说明他对工厂的内部情况非常了解,很有可能是厂内员工或与工厂有密切关系的人。
工厂负责人向调查人员反映了一个重要情况:现场遗留的鞋垫是由工厂特有的皮料制成的,这种皮料是他们从意大利进口的,价格较贵。在深圳地区,只有福佳手袋厂才使用这种皮料。这一信息为调查人员提供了重要的线索,他们立即对福佳厂的员工进行了逐一排查,了解案发时谁不在宿舍、谁的袜子鞋垫不见了、谁的行为举止异常等情况。虽然排查出了一些嫌疑线索,但经过进一步调查后都被一一排除了。排查工作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5点才结束。
就在这时,现场勘查人员传来了重要的发现:他们在案发现场附近找到了一把长15公分、血迹斑斑的断柄水果刀;在冲凉房的坐厕靠墙处发现了一副黑色墨镜。紧接着,在距离案发现场10米左右的仓库中,有一个2米高的海绵夹层里找到了沾满血迹的一件米黄色短袖和一件白背心;在仓库墙壁的1米高处提取了一枚模糊不清的带血手印以及一些散落的斑点血迹。经过化验比对,这些血迹与死者叶记菲的B型血不符,很可能是凶手在行凶过程中受伤留下的。
当工人们被召集来辨认现场遗留物时,他们一眼就认出了那件米黄色短袖。大家异口同声地指出,这是今年7月份被解雇的临时工沈功陆的衣服。有员工证实,这件衣服是沈功陆从老家宁波带来的,在厂里只有他穿过。还有几位员工反映,在案发当天晚上,他们在二楼转角处遇到了沈功陆,但当他看到他们时却突然捂住了脸,然后飞快地跑下楼去。
这些线索都指向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沈功陆。那么,这个沈功陆究竟是何许人也?
二、
沈功陆,男性,30岁,汉族,小学文化,籍贯浙江省鄞县,也就是现今的宁波市鄞州区。1989年的11月份,沈功陆在熟人的引荐下,带着妻子离开了鄞县的老家,南下来到深圳,进入了福佳手袋厂开始新的工作生活。在厂内,沈功陆被分配担任切皮工的职务。
1990年7月,福佳厂为沈功陆的妻子邱志花安排了在车间清洁的工作。然而,邱志花却认为这样的工作低人一等,于是她向沈功陆抱怨,希望他能够向厂方请求更换工种。厂方以工作安排无法变更为由拒绝了他们的请求,沈功陆因此以辞职为要挟。然而,厂方并未妥协,反而决定将沈功陆和邱志花一同解雇。引发了沈功陆的极度不满,他在众人面前公然威胁厂方,声称如果解雇他,厂方将需要赔偿他5万元的损失费,否则工厂将面临50万元的损失。当然,他的无理要求被厂方坚决拒绝。7月16日,沈功陆和邱志花带着满腹的怨恨离开了福佳厂。
显然,沈功陆成为了这起杀人案件的重要嫌疑人。可是令人困惑的是,凶手为何会选择刺杀与他并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叶记菲。叶记菲,年仅20岁,未婚,自1989年9月开始在深圳工作。她平时言行谨慎,作风正派,工作积极肯干,与人无怨无仇。那么,凶手的动机究竟是什么呢?
案件的性质一度让人感到困惑。是奸杀?劫杀?还是仇杀?
经过法医的仔细鉴定,已经排除了奸杀的可能性。同时,叶记菲在冲凉时携带的现金520元人民币、60元港币以及一条金项链都未丢失,这一点也得到了她的姐姐、车间的另一位领班叶云菲的证实,因此也排除了劫杀的可能性。这使得沈功陆出于被解雇的不满、寻衅报复杀人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破案工作迅速展开。一方面,警方投入力量调查沈功陆在深圳的关系人以及可能的落脚点,同时对分布在罗湖、福田、沙头角、蛇口的15家宁波市驻深企业进行了排查;另一方面,在深圳火车站和广州火车站布下了严密的监控。
在调查过程中,福佳厂的一位宁波籍员工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就在案发前几天,沈功陆突然来到他的宿舍,将他在厂里的收录机、电炒锅、棉被等物品全部交给他保管,说他的妻子邱志花已经返回了鄞县老家,而他自己则住在附近的湛江宾馆。他还颇为得意地表示,现在好了,不用再看别人的脸色行事,他已经和几个朋友合资准备开一家服装厂。
这条线索让专案组的同志们眼前一亮,他们立即赶往湛江宾馆进行调查。结果发现沈功陆在8月10日与一个姓徐的宁波人一起入住了302房,但他们在13日上午已经退房离开。在服务总台,警方发现了沈功陆入住期间的一张长途电话挂号单,上面记录的是他拨打给广州市的一个电话号码。专案组查清这个电话是广州市广东大厦的总机号码,但当时电话接通后并没有人接听。
15日晚上,分局发出了刑事拘留证并通过传真发送到宁波市公安局,请求协助调查沈功陆的下落。此后办案人员多次与宁波市驻深办事处、鄞县驻深办事处联系并分头前往珠海、东莞、西乡等地进行查找。
然而侦查工作的进展比预料的要艰难得多,侦查员们内查外调做了大量细致而又艰苦的工作。将那些平时小打小闹、赌博偷盗的不法分子都一一揪了出来。唯独没有“8·14”凶杀案的线索。
侦查工作被迫陷入了僵局。
三、
8月19日,两名来自福佳厂的员工急匆匆地赶至上步分局,他们一进门就急切地喊道:“我们收到了沈功陆寄来的两封信!”刑警队长迅速拆开信件查看。其中一封是写给工厂领导的,信中充满了威胁与狂妄,沈功陆扬言:“你们活着的日子不长了,眼前的悲剧就是你们的榜样,我会加紧行动,看谁将成为下一个受害者。”他还嚣张地表示:“我有言在先,说到做到。”
另一封信则是写给他在厂里的宁波老乡的。两封信的末尾都赫然署名“杀人者沈功陆”,信封上的落款则显示为广州“广东大厦1706房”。这种强硬的态度和嚣张的气焰令人感到愤怒和震惊。
沈功陆已经彻底沦为一个铤而走险、丧心病狂的危险分子。为了防范他可能回来制造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的风险,上步公安分局立即加强了对上步村工业大厦的安全保卫措施。增加了门卫和宿舍的值班人员,并调派民警和保安员增设观察哨和流动哨,确保24小时不间断地守护大厦的安全。
8月20日,有工人报告称在下步庙南区53栋和54栋之间看到了疑似沈功陆的人。接到消息后,分局刑警队、治安队等50多名干警迅速出动,对该区域进行了彻底的搜查。然而,尽管他们翻了个底朝天,却仍然没有找到任何线索。
福佳厂也组织了6名工人分头前往市内的汽车站、火车站、公园、立交桥、大厦建筑物等各个可能的地方进行寻找,但依然没有发现沈功陆的踪影。
8月28日晚上,全区300多名干警和保安员统一行动,对区内的宾馆、招待所和宁波在深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尽管如此大规模的搜捕行动理应能够将案犯捉拿归案,但令人失望的是,警方并没有发现任何有关沈功陆的线索。侦破小组认定凶手已经离开了深圳,可能正藏匿在别处的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
四、
8月23日,深圳市公安局的杨水桐副局长(注:此处为真实姓名。三年后,在1993年8月5日深圳清水河仓库区火灾中杨水桐以身殉职)来到分局,听取了这起案件的最新侦破进度报告。他认真地与分局领导一同研究了案情,并在综合了各方面的意见后,果断做出决策:组织一支精干的侦查小分队前往宁波,寻找关键的知情人徐某。他坚信“雁过留声,豹死留皮”,只要细致入微地追踪,就一定能在宁波找到关于沈功陆的蛛丝马迹。
就在同一天,市公安局刑侦处的三名侦查员和福佳厂的一名工人踏上了北上宁波和鄞县的征途。很快就从宁波市和鄞县方面传来了重要的消息。
8月14日案发当天,沈功陆曾给他已经回到鄞县老家的妻子写过一封信。这封信的信封邮戳显示它是从深圳寄出的,落款是 “华强旅店”。
同时,在宁波的徐某也向侦查员们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信息。他回忆说,8月16日上午,沈功陆突然出现在广州的广东大厦找到他。当时的沈功陆看起来十分狼狈,蓬头垢面,只穿着一件蓝色的背心和一条短裤。他向徐某借了120元和一个旅行包,声称自己在做生意时被人骗走了钱,现在急需去东莞找工作。从那以后,徐某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9月1日,办案人员在鄞县沈功陆的一个亲戚家中又有了新的发现。这位亲戚透露,他刚刚收到沈功陆的一封信。在信中,沈功陆要求他帮忙变卖家里的祖房,并设法凑够3000元寄到“海南岛三亚市日杂商店”。他还声称这笔钱有急用,并劝邱志花改嫁。这封信的寄出地显示为海南岛。
办案人员立刻振作精神,再次投入到紧张的查找工作中。他们通过细致的调查和分析,终于查清了沈功陆在海南岛的所有关系人,并发现其中一人住在海口市海甸区6幢。
9月4日,分局刑警队队长率领侦查队员奔赴海口市。经过两天的紧密合作和布控,9月6日上午11时,他们在海口市海甸派出所的协助下,来到了海甸区6幢。
这是一个海石花加工场,环境昏暗而混乱。10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既是工场又是宿舍,东倒西歪地躺着20多人。当侦查员们突然用海南话发问并要求查看身份证时,角落处铁架床上的一人引起了他们的注意。那人极不情愿地摸出身份证,姓名一栏赫然写着“沈功陆”。侦查员们立即上前将他牢牢控制。
9月8日深夜11时45分,追捕组成功地将案犯沈功陆从海口市押解回深圳。随后,在9月9日上午,根据沈功陆的供述,侦查员们在梅林南湖汽车修理厂的一部中巴车坐垫下找到了他埋藏的另一把凶器——水果刀。
化验结果也进一步证实了沈功陆的罪行。他的血型与现场遗留下的A型血完全吻合,这为案件的定罪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五、
铁证如山,罪行不容狡辩。沈功陆低下罪恶的头颅,如数交代犯罪事实。
8月13日离开湛江宾馆后,他晚上来到蛇口,在一个当厨子的老乡处投宿。这位老乡并不欢迎他的到来,并表示不希望他再住下去。沈功陆第二天便离开了,在蛇口转悠了一上午也没有找到工作。当时,他身上只有11元钱,晚上无处可去,情绪低落反常。他认为自己落到穷困潦倒的境地都是厂方一手造成的。“让他们也尝尝不好受的滋味!”他心里一横,报复寻仇的念头陡升。
当天下午,沈功陆在下步庙市场东面的一间五金商店购买了两把水果刀。晚上,他潜伏在上步村工业大厦附近的草坪上,等待时机作案。
晚10点30分,沈功陆溜进三楼,见到还有工人在车间,便返回草坪。过了十五分钟,他躲在三楼门口纸箱后面。11点5分,三楼的冲凉房响起了水声,有人洗澡。沈功陆便手握水果刀守在冲凉房门口。里面的人洗完澡刚一开门,他便对那个人右下腹刺了一刀。对方负痛叫喊,沈功陆一看是叶记菲,便向工厂的头头在哪里。叶记菲吓得惊慌失措,连喊三声“救命”。此时的沈功陆像个输红了眼的赌徒,又朝叶猛刺了几刀……
沈功陆行凶后逃到梅林南湖汽车修理厂,发现一辆入厂修理的中巴车玻璃门没有关好,就爬进去睡了一觉。他把水果刀插入了座垫里。
15日清晨5时,沈功陆被冻醒。回忆起昨晚的事,一股无名的恐惧感朝他袭来。他打了一个寒颤。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可是身上仅有2元钱,搭车是不可能的。正在他犯愁之时,恰好一个中年男子骑单车从他身边掠过。在20米处停下来小解。好机会,二话未说沈功陆推起单车一个劲地往广州方向猛踩。
晚上8时,疲惫不堪的他踏单车到了广州,在一个当翻译的老乡处借了20块钱,当晚入住前进路南园招待所。16日天刚蒙蒙亮,他骑车来到广东大厦,找到在穗洽谈生意的徐某,借了120块钱和一个旅行包,谎称到东莞打工。
他对未杀到工厂领导仍旧耿耿于怀,接着骑车到广州火车站附近的邮局,写了两封恐吓信寄给了福佳厂。一再扬言还要回来报复。
下午4时,他在省汽车站搭上了往海南岛海口市的长途班车。
17日上午10点,沈功陆到了海口市,找到了一个多年未来往的朋友。从此便幽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