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景华,香山县南屏乡人(今属珠海市),光绪十四年(1888 年)戊子科第十五名举人。
陈景华像。
光绪二十八年(1902 年)捐得广西贵县知县,陈景华奉行乱世当用重典,治理手段比曹操还波布尔特。
十二月十八日到任,上任后第三天,便将前任留在狱中监禁的未审理完犯人,一共一百一十八名,一不问姓名,二不问案情缘由,全部砍头。号为「洗监」,吓得百姓给这位新来的知县大人起了个外号叫「陈不问」。
后面他的上司两广总督岑春煊写折子告御状,说这些人除了劫贼土匪,也有小偷或者干脆只是个嫌疑犯。
监狱洗干净之后,估计也就没怎么用过了,根本用不着。
到任两个月后,二十九年二月(1903 年),陈景华亲自带兵捉拿一个叫赵官福的土匪,不料遭到其带队抵抗。陈景华见土匪也有帮众,认定附近村民民风彪悍,包庇匪徒。于是谕令团练围剿,不论男女老幼,全部捉拿,房屋拆掉烧毁。
是役共铲除郭西里、红坭、内龙宋、外龙宋、水源、哥塘等二十三个村庄,根据事后档案补查,当时杀死人口一百六七十人,掳掠少年妇女任由兵役强占、转卖一百三十余人,逃窜饿毙五百余人,下落不明二百七十余人。
有十一个村庄被夷为平地、房屋全无,七个村庄原有房屋十不存一,五个村庄十不存二。
又过了两个月,陈景华认为大墟地方还多有匪徒,查访到一个叫叶细九的,家里窝藏有盗贼,专做抢劫的勾当。于是再次亲自带兵前往,现场格杀包括叶细九在内二十二人,起获财物千余金。
叶细九老婆杨氏及孩子哭于尸侧,陈景华令亲兵并掳入城。叶细九还有一个年逾七十的老娘陈氏,陈氏来哭求赎回其孙,陈景华怒将老太太关押一个月之久,之后令衙役邱福等将老太太绑了沉河。
如此剿贼,让岑春煊在御状中狠狠记了一笔。岑春煊称,纵然那二十三个村庄里有半数人口是土匪,这么办案,也枉死了两三百无辜之人。而那叶细九,则查明是一个好人,从没有土匪行径。
但是真正惊动岑春煊的,应该是陆干一案。
陆干是岑春煊下属正字队管带,也是其亲信。光绪年间,清军编制分军、镇、协、标、营、队、排、棚八个级别,管带,相当于连长级别。
作为广东广西两省的最高长官,岑春煊对治理山贼劫匪,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查访情报,命陆干前往来宾一带侦测匪情。
来宾县与陈景华所治贵县相邻,陆干在本地收买了一个眼线,叫做黄英全。黄英全确实本是贵县匪徒,现在算是转做了污点证人,正在给陆干办事。
陆干、黄英全搭上了另外一名本地匪徒,叫做苏海,三人闰五月十五日经过贵县,被陈景华亲自带兵抓到。可见陈景华这人做知县,跟刻板印象中的文弱书生知县完全不一样,这人不是在杀贼,就是在抓贼去杀的路上。
陈景华将三人带回衙门之后,黄英全、苏海两名贼人,直接当场斩杀。陆干称自己是岑春煊大人属下公职,有公务在身,陈景华也不查验其身份,而是直接押入大牢。不多时可能想起来陆干态度嚣张,于是起了杀心,令亲兵刘三进监牢,对其连开三枪,之后又以棍击打小腿,最后砍断首级。
事后禀报岑春煊,说有贼人陆海,谎称自己是岑春煊属下,在贵县胡乱杀人,已经被杀了抵罪。
岑春煊可能从没见过自己名号不好使的情况。庚子年八国联军打进北京,慈禧太后和光绪帝出逃,是时任甘肃按察使的岑春煊率先率部勤王,一跃成为慈禧眼中红人。
岑春煊像。
有了慈禧太后作为靠山,官至一品两广总督,自己的亲信在广西查案,居然被一个小小知县格杀于县署。消息传来,岑春煊勃然大怒,令巡抚朱荣藻查办陈景华,朱荣藻率兵将陈景华抓捕到邻县桂平县升堂审问。
岑春煊认为陈景华是故意将陆干名字写错,以糊弄上官。我觉得这也未必,毕竟外号「陈不问」,陈景华可能真的没问过三人叫什么,三人叫什么是他们自己喊出来的,所以把陆干、苏海二人名字搞混了。
事实基本查明后,六月初十日岑春煊上奏光绪,禀明了其所犯罪行,表示贵县知县一职已经请求调遣四川知县龙觐光来暂行代理。光绪帝朱笔御批「陈景华着即行正法」。
不出意外的话,陈景华这一生应该在此结束了。
不过桂平县知县王元鼎跟陈景华有私交,本来是要下入大牢的,顾及情面,王元鼎只是将陈景华安置在县署大堂后面的侧屋。窗外就是花园,花园荒芜破败,墙头倾坯低矮。二十二日中午喊他吃午饭,才发现床上无人,再一对最后一次见到他活人,乃是前一日夜里睡觉前。
不知道是王元鼎确实与陈景华私交不错,还是其本来以为陈景华不会受到多大责罚想卖个人情。总之是走脱了光绪帝御笔批示杀头的要犯,气的岑春煊又写了一个折子参了王元鼎一本,把他革职查办。
陈景华在其弟陈自觉的帮助下,逃亡暹罗。在暹罗,陈景华结识了胡汉民,加入了同盟会,且成为了同盟会泰国分会书记。
1911 年 10 月 10 日,武昌首义后,成立军政府,宣布湖北独立,全国各地风雨飘摇。
10 月 29 日,陈炯明在惠州起义。11 月 8 日,胡汉民策反了广东水师提督李准和新军第二十五镇统制龙济光。时任两广总督张鸣歧被迫宣布广东独立,成立了中华民国粤省军政府。众人推举胡汉民为都督,陈炯明为副都督。
胡汉民先任命陈景华为广东省民政部长,后改任警察厅长,负责广州治安。
相比于民政部,警察厅这业务陈景华熟啊。陈景华任内几乎每日判案,亲自审判。他如果认为对方有罪,立即枪毙,以「杀一儆百」。判决书上不写任何理由,只写「无恶不作」,广州人哪见过这个,称其为「莫须有大人」。
按照孙中山三权分立的思想,警察厅只是行政机关,是没有司法权的。陈景华天天审判、杀人,罪名都是「无恶不作」,又不允许犯人上诉。鉴于其身份较高,都督府与法院都不敢去管。
广东省临时议会作为立法机关看不下去了,称其「残暴好杀」,讨论弹劾陈景华,不过没有成功。只能任由其每日抓捕小偷窃贼、诈骗犯、暴力分子等,一通审讯之后加以枪毙。
1913 年,二次革命失败,胡汉民、陈炯明出走,掌握三千名警察的陈景华留守广州,定于八月十五起义反袁。因事机不密,被袁世凯手下龙济光得知,以赏月为名诱至越秀山,当场刺杀。
巧合的是,这个刺杀者龙济光,与当初继任他贵县知县的龙觐光,还是堂兄弟。
龙觐光(左)和龙济光(右)。
陈景华信奉乱世当用重典,杀人不为敛财,也不惧权威。
慈禧亲信、顶头上司一品大员的名号在他这里也无用处。陈景华死后,家无余财,甚至据说连一副棺材也买不起,可见其酷烈归酷烈,倒是一点也没贪墨。
陈景华一个大清举人,捐官知县,逃亡暹罗,归国革命。一路杀得人头滚滚,杀到大清通缉、民国弹劾,不为名又不为利,多少有点异类的。
在清末民初这段离奇时光里,留下了颇有点血腥的一笔。
不过这段历史人类群星过于耀眼,以致于这么一个近代张献忠,居然被掩盖光芒而偏于冷门了。
为什么清初文字狱就可以灭满门,清末刺杀摄政王都判不了死刑?有哪些在历史上留下印记的小人物?